(陕西律师)以谈婚论嫁之名骗取彩礼 已婚女子被判刑四年

以谈婚论嫁之名骗取彩礼 已婚女子被判刑四年

2017-09-07 16:17:19 | 来源:中国法院网 | 作者:曾春艳 罗运文

  女子邱某隐瞒自己已婚的真相,先后与被害人刘某、蓝某谈婚论嫁并索要彩礼等共计人民币104930元。9月6日,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对邱某诈骗案进行了宣判。

  经查明,2016年6月至11月期间,被告人邱某隐瞒自己已婚的真相,冒名温某,在媒人张某的介绍下,与被害人刘某谈婚。两人交往期间,邱某以自己或家人生病、购买物品等为由从刘某处骗取钱财、索要礼金和彩礼共计人民币36900元。与此同时,邱某采取同样的手段,与被害人蓝某谈婚,在与蓝某交往期间,骗取蓝某人民币68030元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隐瞒已婚的真实情况,以婚嫁为诱饵,二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4930元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且属数额巨大,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


2017年9月7日 21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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